标题: 关于点石论坛一些情况说明
小鹏
管理员
Rank: 9Rank: 9Rank: 9


UID 3
精华 1
积分 580
帖子 913
阅读权限 200
注册 2006-8-30
来自 北京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0 22:06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小鹏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小鹏 交谈 QQ
关于点石论坛一些情况说明

1、点石管理帐户有没有被盗?
答:没有被盗,这点无需质疑。
2、为什么一些帖子会被删除?
答:按照惯例,一些无效帖,一些违法贴,还有包含人身攻击的帖子会被删除。点石不希望大量的谩骂和吵闹作为点石的论坛的基本基调,作为交流,任何人都有权利说出对自己不喜欢的做法,交流可以无限制,但不能相互攻击,没有人能接受被人攻击或者反攻击,可以对事不对人。另外,删除帖子的同时,都会有相应的说明PM给被删除者,这个是一定有的。如果没有,请PM管理员。
3、对版主有看法或者建议怎么办?
答:我们欢迎有看法或者有建议。但请遵循一定的规则,请注意,正常的渠道一定是畅通的,如果有看法,或者建议的地方,可以先PM给相对应的斑竹和管理员。我们会及时处理并PM你相互对应的做法。请不要事先进行人身攻击,这点是不被许可的。
4、点石的做法否落实到实处?
答:千万记得点石是个公益的平台,管理人员都是业余时间在处理,我们说的就一定会做到。请不要恶意的发送一些信息并误导群众。
如果有疑问,请直接PM我,我会做到及时回复。

顶部
qxhy123
中级会员
Rank: 3Rank: 3



UID 7085
精华 1
积分 213
帖子 220
阅读权限 30
注册 2007-5-1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0 22:11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首先,我发的"不要执迷不悟--强烈鄙视某版主滥用权力"一文没有出现任何人身攻击的措辞,仅仅是对于版主置顶非优秀贴的抗议,

其次,管理员在删除该贴之后没有给我发任何说明性的信息.

最后,对于版主置顶非优秀贴及个人言论贴(即非官方意见贴),请管理层给与一定的解释说明,如果说该贴的观点是管理层的观点,那么就请管理层以公告的形式发表,不要以个人的名义发表并置顶,版主这样的行为才是误导群众.

顶部
bmt
高级会员
Rank: 4
三流 空想 理论家



UID 506
精华 2
积分 743
帖子 825
阅读权限 50
注册 2006-9-30
来自 北京乡下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0 22:25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1.建议修改版主用户组设置
将“操作理由短消息通知作者”设置为:强制输入理由和通知。

2.修改论坛设置:启用回收站功能。
(或要求版主将删除的帖子转移至一个管理员和版主能查看的特殊版,保留证据)

[ 本帖最后由 bmt 于 2008-1-21 13:14 编辑 ]

顶部
qvince
新手上路
Rank: 1



UID 11165
精华 0
积分 0
帖子 9
阅读权限 10
注册 2007-10-12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0 22:29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这样的解释,不理解,也无法服众!
既然违反了版规,为什么不执行版规呢?
版规是用来看的吗?
管理层就这样给一个PM管理员的答复,也太勉强了吧?
PS:删号、关闭帖子回复是无法封住别人的口的!

顶部
ding555
高级会员
Rank: 4


UID 9331
精华 0
积分 719
帖子 977
阅读权限 50
注册 2007-8-2
来自 山东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08:19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小鹏说得好! 点石一直提倡的是绿色和谐的SEO,从我来到点石以来,论坛的气氛一直很好,不知道最近怎么回事,难道某位版主得罪了某位“大侠”?
不得而知。黑的就是黑的,白的就是白的。不会因为一些人说黑是白,黑就变成白;也不会因为一些人说白是黑,白就变成黑。

看不得黑白颠倒,不吐不快。

顶部
呆la
高级会员
Rank: 4


UID 9343
精华 0
积分 786
帖子 817
阅读权限 50
注册 2007-8-6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0:06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绿色和谐的SEO

支持!

顶部
fangnet
中级会员
Rank: 3Rank: 3



UID 7377
精华 1
积分 397
帖子 305
阅读权限 30
注册 2007-5-10
来自 北京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1:21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fangnet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fangnet 交谈 QQ
支持小鹏 ,让此论坛在SEO树立绝对的威望,和绝对的SEO基地......

顶部
zps1210
中级会员
Rank: 3Rank: 3


UID 8578
精华 0
积分 385
帖子 560
阅读权限 30
注册 2007-6-8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1:23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顶版主~。~
版规只是写给一些不自觉的人看的
大家自觉点就不用什么版规之类的了

顶部
njuptsoz
中级会员
Rank: 3Rank: 3



UID 10874
精华 0
积分 347
帖子 411
阅读权限 30
注册 2007-10-4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1:28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本身就是公益的平台,大家理解理解

顶部
网络之心
版主
Rank: 7Rank: 7Rank: 7


UID 9
精华 0
积分 463
帖子 716
阅读权限 100
注册 2006-8-31
来自 北京-朝阳区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3:13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网络之心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网络之心 交谈 QQ
大家在讨论问题时,不要进行人身攻击,对事不对人。

大家秉着探讨而不是争论的方式来沟通,就不会引起言语之间的冲突。

望大家共勉。

顶部
109度 (点石公仆)
新手上路
Rank: 1


UID 1945
精华 0
积分 2
帖子 205
阅读权限 10
注册 2007-1-25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6:56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正常的交流一定会被认可。

版规只是写给一些不自觉的人看的
大家自觉点就不用什么版规之类的了


比较认同这种观点。主要还是个人心态和素质问题吧。

顶部
小鹏
管理员
Rank: 9Rank: 9Rank: 9


UID 3
精华 1
积分 580
帖子 913
阅读权限 200
注册 2006-8-30
来自 北京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7:29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小鹏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小鹏 交谈 QQ


QUOTE:
原帖由 bmt 于 2008-1-20 22:25 发表
1.建议修改版主用户组设置
将“操作理由短消息通知作者”设置为:强制输入理由和通知。

2.修改论坛设置:启用回收站功能。(或要求版主将删除的帖子转移至一个管理员和版主能查看的特殊版,保留证据) ...

第一个我已经设置了,第二个我确实没找到,能否说明下呢

顶部
小鹏
管理员
Rank: 9Rank: 9Rank: 9


UID 3
精华 1
积分 580
帖子 913
阅读权限 200
注册 2006-8-30
来自 北京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7:31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小鹏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小鹏 交谈 QQ


QUOTE:
原帖由 qvince 于 2008-1-20 22:29 发表
这样的解释,不理解,也无法服众!
既然违反了版规,为什么不执行版规呢?
版规是用来看的吗?
管理层就这样给一个PM管理员的答复,也太勉强了吧?
PS:删号、关闭帖子回复是无法封住别人的口的! ...

如果你连正规途径都不理,随时按照你的方式,你觉得哪儿还能自由言论呢?
另外,版规的执行也有时间

顶部
mymusic666
高级会员
Rank: 4


UID 2107
精华 0
积分 586
帖子 653
阅读权限 50
注册 2007-2-24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7:39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大家是来学习交流的,不是来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的,好好想想吧.  

顶部
bmt
高级会员
Rank: 4
三流 空想 理论家



UID 506
精华 2
积分 743
帖子 825
阅读权限 50
注册 2006-9-30
来自 北京乡下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9:16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主题回收站比较麻烦,要针对每个版块分别设置,以后在帖子管理里就能够查到被帖的主题。

设置是在 “论坛管理”,然编辑每个版块的详细信息才行

顶部
zac
管理员
Rank: 9Rank: 9Rank: 9



UID 2
精华 0
积分 1690
帖子 2670
阅读权限 200
注册 2006-8-30
来自 新加坡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19:19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置顶,加亮,包括点石博客里的文章,所有谈论SEO的观点,都是个人观点,没有点石的官方立场。就SEO技术方面,谈不上点石的管理层观点,百花齐放。当然,点石不提倡黑帽灰帽。另外,任何讨论,就事论事。

顶部
duanwenjing
中级会员
Rank: 3Rank: 3



UID 17589
精华 0
积分 293
帖子 730
阅读权限 30
注册 2007-11-19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1 22:28  资料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大家来点石的目的都是来交流和学习SEO技术的!
没必要为一点小事争吵!

顶部
蜘蛛 (赎罪者)
超级版主
Rank: 8Rank: 8
堕落的叛逆者


UID 7417
精华 1
积分 1332
帖子 2050
阅读权限 150
注册 2007-5-11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2 07:21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添加 蜘蛛 为MSN好友 通过MSN和 蜘蛛 交谈 QQ


QUOTE:
原帖由 bmt 于 2008-1-20 22:25 发表
1.建议修改版主用户组设置
将“操作理由短消息通知作者”设置为:强制输入理由和通知。

2.修改论坛设置:启用回收站功能。(或要求版主将删除的帖子转移至一个管理员和版主能查看的特殊版,保留证据) ...

第二个好极!

顶部
核桃 (红色的...)
版主
Rank: 7Rank: 7Rank: 7
沧海一粟


UID 9083
精华 0
积分 456
帖子 605
阅读权限 100
注册 2007-6-26
来自 杭州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3 09:03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说实话,发帖就要做好被删的准备!
做站不是要做好被K的准备吗?
再好的天气,都可能打雷!

顶部
pigfly
新手上路
Rank: 1



UID 17923
精华 0
积分 18
帖子 42
阅读权限 10
注册 2007-11-27
来自 湖南
状态 离线
发表于 2008-1-24 11:21  资料  主页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最近点石又出傻事了@@~~~

顶部
 

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08-7-5 05:04
渝ICP备06007279号


    本论坛支付平台由支付宝提供
携手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社区 Powered by Discuz! 5.5.0  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
清除 Cookies - 联系我们 - 点石互动 - W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