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赞同邀请注册。。ad太多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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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  我以为要开放邀请了...

仔细一看...掘坟了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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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yy6654151 于 2009-4-17 11:27 发表
邀请制,采用连座制度。。
被邀请的人发AD。。。删除ID..。。邀请人降权。。。
高级以上会员才能邀请。。。
邀请人数有限制。。
比如一个月有一个。。 ...

支持小鹏      还是要邀请,并且邀请人要连带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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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同意。可再开辟一些其他渠道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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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冒泡支持,不过我这个号是我老师的 好几个人合用的 平常不好发帖 不知道现在该申请点石号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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